1、欠繳水費,對規定時間內未按時繳納水費的用戶,在發出催繳通知后,仍不交納的。 2、違章用水,與立戶性質不符的用水,如飯店、商店等私接居民用水的,在接到整改通知后仍不改正的。 3、偷水行為,私接供水管道用水或故意破壞用水計量器具的,一經發現,立即停水,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。